2005年的国际婚姻中介法,也叫 IMBRA,是为了减少以婚姻为借口申请签证而建的规章。它为筛选过程增加了一些保护措施,旨在保护签证申请人和美国请愿人。
IMBRA的主要规定
1. 强制的背景检查
IMBRA规定,无论请愿人是否愿意,所有美国申请人都必须接受背景调查,并且将犯罪记录透露给签证申请人。
2. 提供婚姻中介人的披露声明
IMBRA要求申请人向移民局披露双方是否通过国际婚姻中介认识。 如果你们的婚姻中介不符合国际婚姻中介发的标准,则可能会被拒签。
3. 防止多次申请人
IMBRA限制了美国个人申请人在一生中可以申请的K1未婚妻签证的数量。 这样的限制不适用于配偶签证。
4. 取消滥用申诉人资格
IMBRA规定,如果请愿人有过暴力或性犯罪记录,他们将立即被取消申请资格。
有过这样记录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申请的概率很小。
婚姻中介
婚姻中介是任何营利性实体,代理或交友网站,其主要模式以婚姻为目的向美国公民介绍外国人。1999年,美国有约200个国际婚姻中介(IMBs),但到2010年,这一数字已经增加到400多。
IMBRA要求婚姻中介强制执行包括联邦调查局的NCIC保护令数据库检查的犯罪背景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如实告知申请人。很多交友网站不符合IMBRA 的这一规定, 这也是未婚妻签证申请人得到不见通知的常见原因。
如果我是在网上认识我的未婚妻呢?
如果你们在网上认识,为了避免受到补交材料通知,你应该提供任何有关于网站的具体信息。如果你们不是通过国际婚姻中介认识对方,你需要可以证明你们认识的网站不是国际婚姻中介的文件。如果网站被确定为国际婚姻中介,你必须提交婚姻中介从被介绍方获得的签署的书面同意书的复印件,授权将她或他的联系信息发布给您。你还需要指出你们将结婚的城市和州。
这些细节都是要从美国公民的角度来写,重要的是要包括日期,比如你们第一次讲话的日期和你们第一次见面的日期。一般来说,不要太多地说明你们的经济往来情况,比如向外国受益人汇款,因为这可能表明你们的关系是基于金钱上的关系。如果可能的话,尽量介绍一些和签证申请人家属见面的信息。
如果你们还没有互相见过对方的话,你们的申请将不太可能被批准。在某些非常罕见的情况下,申请无法满足这一条件的特例也是可能的,但通常需要1-2年,并且可能要花费比亲自去见上一面的费用更高。因经济困难无法负担见面并不是移民局可以接受的理由。
受国际婚姻中介法IMBRA影响的罪行
IMBRA规定,K类非移民签证的未婚妻签证申请人必须在提交I-129F表格时交代以下“特定罪行”中的任何犯罪记录 (或犯罪企图) :
- 家庭暴力
- 性骚扰
- 虐待或忽视儿童
- 约会中使用暴力
- 虐待老人
- 跟踪
- 杀人/谋杀/误杀
- 强奸
- 涉嫌受物质控制或酒精影响下的罪行,其中申请人至少三次被定罪,且三次定罪行不是从一次犯罪行为中产生的。
- 不当性接触
- 性剥削
- 乱伦
- 拷问
- 贩卖人口
- 包身工制度
- 挟持人质
- 强制劳役
- 奴隶买卖
- 非法监禁
- 绑架/拐骗/必须提供所有非法刑事拘留记录,即使您的记录已被密封或以其他方式清除,即使是包括法官,执法人员或律师在内的任何人告诉你,你不再有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