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 IR-5 簽證將您在外國出生的父母接來美國

IR-5: 基本知識

如果您是美國公民而您的父母是非美國公民——並且您希望他們永久居住在美國——您可能可以擔保他們拿到永久居民卡(或綠卡),這被稱為 IR-5 父母簽證。

IR-5 中的“IR”代表“直係親屬”。儘管有幾種類型的直系親屬綠卡,但這裡我們將只關注美國公民父母的永久居民卡。

持有此類簽證,您的父母可以合法地在美國永久居住和工作。但是,如果您的父母居住在國外,則他們需要在居住國申請並獲得簽證。

為此,您需要確保遵循適當的步驟並滿足必要的標準。以下文章將提供 IR-5 簽證申請流程的一般簡介,同時回答一些最常見的問題 (FAQ):

1. 資格要求

2. 外籍親屬意願書

3. 綠卡申請

4. 綠卡面談

5. 特殊情況

6. 常見問題

資格要求

在繼續之前,您需要滿足某些資格。未能滿足這些要求可能會導致您的申請被拒絕。如要申請,擔保人必須:

  • 是美國公民,並且至少年滿21周歲
  • 能夠通過提供出生證明證明他們與父母的關係
  • 在美國居住並有美國地址
  • 能夠在經濟上支持父母,至少在父母能夠開始工作之前

如果您滿足這些要求,那麼您和您的父母就可以開始申請流程。

外籍親屬意願書

在您實際申請 IR-5 簽證之前,您必須首先證明您確實是您父母的子女。為此,您需要填寫 I-130 表格,也稱為“外籍親屬意願書”。

請注意,當您成功完成此申請,您的父母將不會自動成為合法的永久居民,也不會被允許進入美國。然而,一旦他們完成 IR-5 申請程序,他們將立即獲得綠卡。這是因為“直系親屬”的永久居民卡數目沒有年度上限。

要完成 I-130,您需要提供美國公民身份證明。這可能包括以下之一:

  • 出生證明複印件
  • 護照複印件(未過期)
  • 您的公民證複印件
  • 您在國外出生的領事報告 (CRBA) 的副本
  • 美國領事官員提供的聲明,稱您持有有效護照並且確實是美國公民

您還需要證明您與父母的聯繫。證據要求會根據您的出生情況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以下證據即可:

  • 寫有您的名字和您父母的名字的出生證明
  • 有父母雙方姓名的結婚證
  • 證明以前的婚姻已經結束的文件

要確定您是否需要任何其他證據,請查看 I-130的“一般要求”部分(從第 6 頁開始)。 (我們稍後也會講到這一點。)

如果您的父母在國外申請,外籍親屬申請將通過領事館處理——這意味著它將由您本國的大使館處理。如果他們在美國境內申請,則必須通過身份調整 (AOS) 流程。每一種申請——領事處理和 AOS——都有自己的一套表格、時間表和費用結構,但總的來說,資格要求是相同的。

綠卡申請

您接下來需要做的事取決於您的父母是通過領事處理申請還是通過 AOS 申請。在本節中,我們將介紹這兩種情況的後續步驟。

領事處理

一旦您提交了 I-130 表格,它將被遞交到 USCIS 進行處理。如果申請成功,您的父母將需要填寫 DS-260 表格,也稱為移民簽證電子申請表。要完成 DS-160,您需要提供您與父母關係的證據。

完成申請並收集適當的文件後,您可以提交移民簽證電子申請。提交後,它將被遞交到國家簽證中心 (NVC),然後該中心將處理您的申請。在審查過程中,NVC 可能會要求您的父母提交進一步的證據。DS-260 處理完畢後,NVC 會將其發送到您父母居住的國家/地區的領事館或大使館。

AOS

如果您的父母已經在美國——並且他們已經持有有效簽證或通過免簽證計劃入境——他們將需要通過 AOS 流程申請 IR-5。

一旦初始 I-130 提交並獲得批准,您的父母就可以開始填寫 I-485,也稱為身份調整申請。為此,他們需要收集一些文件。這些可能包括:

  • 兩張照片(護照照片)
  • 他們的出生證明復印件——或者,如果沒有此文件,其他證明出生的文件
  • 支持宣誓書,表明將會在經濟上支持申請人
  • 任何與刑事指控有關的警方記錄或法庭文件——這可能適用也可能不適用

如需更完整的列表,請查看 USCIS 關於 I-485 表證據的信息頁。填寫完表格並收集完證據後,您的父母可以將申請提交給最近的領事館或大使館,領事館或大使館隨後會向申請人發送生物識別預約通知。此預約中將記錄申請人的指紋並進行雙眼掃描。

綠卡面談

在提交並處理綠卡申請後,您的父母將需要在最近的本國領事館或大使館參加面談——如果他們進行領事處理申請的話。(如果他們正在申請AOS,他們可能仍然需要參加面談。)

在準備面談時,他們需要收集以下材料:

  • 兩張彩色照片— 必須完全相同
  • 翻譯成英文的文件——如有必要
  • USCIS簽發的預約信
  • 護照在進入美國之日起 6 個月內仍然有效——這是針對通過領事程序處理的申請人
  • 通過領事電子申請中心 (CEAC) 提交的任何民事文件的原件或經認證的副本——這也適用於通過領事處理的申請人

面談時,父母需要提供上述文件並回答有關他們與子女的關係的問題。這些問題的目的是確定申請和關係是否真實。領事官員批准後,父母可以前往他們在美國境內的目的地,最終綠卡將寄往那裡。

特殊情況

根據您的出生情況,證據要求會有不同。在本節中,我們將介紹每種情況所需的不同類型的證據。

如果您擔保居住在美國境外的母親,您必須提交: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寫有您和您母親的姓名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復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如果您擔保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父親,您需要提交: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寫有您和您父母雙方的姓名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複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 父母的結婚證複印件公證件
  • 任何證明以前的婚姻已合法結束的文件副本

如果您擔保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父親;且您是非婚生子女;並且您在18歲之前與您的父親有合法(法律認可的)關係,您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寫有您和您父親的姓名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複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 任何證據表明,您的父母在您 18 歲生日之前結婚;或者,在18歲之前,您與父親的關係根據您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法律,或者您父親的居住地或所在地的法律是合法的

如果您擔保居住在美國境外的父親;且您是非婚生子女;並且您在 18 歲之前未能被您的父親(在法律意義上)認可,您需要提供以下證據: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寫有您和您父親的姓名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複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 證明您在結婚日或 21 歲生日(以先到者為準)之前與父親有經濟或情感關係的文件或任何類型的證據

如果您為繼父母提供擔保,您需要收集以下文件: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寫有您和您生父母雙方的姓名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複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 結婚證複印件,表明繼父母和您的親生父母在您 18 歲生日之前結婚
  • 任何證明以前的婚姻已合法結束的文件副本 ——這可能包括死亡證明或離婚文件

如果您為養父母提供擔保,您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您的出生證明復印件
  • 美國護照或您的公民身份證明複印件——僅適用於如果您不是在美國出生的情況
  • 領養文件的認證副本,證明您確實在16歲生日之前被領養
  • 一份書面聲明,表明您與養父母一起生活的時間和地點

常見問題

我可以在父母的申請中包括我的兄弟姐妹嗎?

不可以。要擔保在國外出生的兄弟姐妹,您需要為每個兄弟姐妹提交單獨的申請。 或者,您擔保的父母可以在收到綠卡後提交申請。

我擔保的父母能否成為美國公民?

是的。持有綠卡五年後,他們可以申請成為公民。

要擔保我的父母,我必須達到什麼年齡?

如果需要擔保父母獲得 IR-5,您必須年滿 21 歲。

找出所有必需的文件並填寫所有必要的表格可能會讓人不知從何開始。如果您在組織 IR-5 申請時需要幫助,RapidVisa 隨時為您服務。今天就聯繫我們,讓我們開始您與父母團聚的過程。